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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院會今天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草案,其中最重大的變革就屬高普初考錄取公務員的限制轉調年限,將從現行1年延長為3年,藉此減少公務人員的流動,保障公務機關人事穩定。

地方特考部分,錄取公務員的限制轉調年限則維持6年,並未改變。

由於高普初考與地方特考的考試科目類似,開缺類科也相近,不少考生準備同一類都會報考兩類考試,重複錄取情形相當普遍。但由於原本高普初考的限制轉調年現為1年,地方特考限制轉調年限則為6年,兩者差異極大,並不公平。甚至有地特錄取者,邊工作邊準備高普考,一旦隔年考上高普考就辭職赴新職,抑或有高普考錄取者,才開始工作沒多久就想著轉調他處,造成人員流動率高。

今天通過的公務人員考試法,將高普初考與地方特考錄取人員的限制轉調年限距離縮小,可望讓公務員留任原單位較長時間,人事變動也較為穩定。

另外,考試院會今天也通過高普考錄取名額增加一案,在七月初舉行的高普考中,原本總錄取名額為3542人,院會通過,高考三級共增加532名錄取人數,普考則增加212名錄取,到目前為止,總共錄取人數為4286人。

【聯合晚報╱記者甘芝萁、張文馨╱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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