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照組高普考」今年確定來不及舉辦,最快明年初才會登場。考選部日前總算完成「證照組高普考」相關考試規則草案,上周雖經考試院會交付審查,但考選部長董保城表示,完成法制程序後,第一次「證照組高普考」會落在明年初。
公務人員考試法於今年初修正,同意將專技人員證照及工作經歷,列入公務員的應考資格之一,用人機構對於有經驗有證照的人才投入公職,有著極高的期待,考選部雖立即著手研修相關的規則及法令,希望能在11月加辦一次「證照組高普考」,但因為相關法規修改的時程過長,今年底已確定來不及。
董保城表示,現在最重要的高普考考試規則,已由院會交付審查,現在就等法案程序完備後進行公告,再請各用人單位報缺、準備考試。由於依規定考試舉行公告,要在考試前兩個月宣布,因此最快也要等到明年初才可能舉辦第一次「證照組高普考」。
第一次舉辦的「證照組高普考」,確定增列十一類科,根據考選部送請考試院審查的高普考考試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案來看,這十一類科分別是公職土木工程技師、公職測量技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醫事檢驗師、公職藥師、公職護理師、公職養營師、公職臨床心理師、公職諮商心理師、公職防疫醫師、公職醫事放射師。
考選部指出,近年來食品安全問題百出,醫護相關爭議層出不窮,因此相關公務部門,對有經驗人才的需求非常大,新增的十一項類科,其中兩項屬「衛生檢驗」,一項屬「藥事」,另外六項屬「衛生技術」類;與公共工程有關的則有兩項。
證照組高普考的應考資格,除了要有技師證書及領有執業執照外,還要求有工作經驗,必須要受聘公私立機關(構)且從事與證照相關工作兩年以上的經驗,有具公信力的工作證明文件才能報考。在考試內容部分,董保城指出,為了增加有證照及工作經驗人才的報考意願,證照組高普考筆試只要考兩科,專業科目及專業法規各一科,通過筆試後,再進行口試,筆試成績占80%,口試占20%,擇擾錄取。
【聯合報╱記者曹以會/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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