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以目前公職體系待遇而論,只要入主警察人員行列,每月俸給待遇可高達60,000~70,000元,比起高普考、地方特考等初任人員,高出許多。且至100年起,一般警察特考,只限非本科系一般生才可報考,少了警大、警專生正統專業體系培育人才競爭,搶當警察,一圓公職夢想,更是唾手可得。
以四等行政警察為例,訓練後分發至擔任「一線三星」的外勤警員,本俸加上專業加給、警勤加給,1個月薪水可達4萬5千多元;若再加上超勤津貼(如台北市每月可報1萬7千元),加起來收入高達6萬2千多元!
此外,通過三等考試的警員薪水更高,1個月可再加約1萬元。也就是說,即使是剛踏進社會的菜鳥警員,但若通過三等考試,在台北市服外勤,即可享有7萬元收入!這個待遇,在其他行業的新鮮人眼中簡直是「天文數字」,不少公司行號的主管也拿不到這個價碼,真是令人稱羨。
■考試類別
一般行政警察(三等、四等)
■報考資格
行政警察人員、消防警察人員、交通警察人員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水上警察人員(輪機組)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2.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航海人員考試三等輪機員以上考試及格者或持有三等輪機員三等管輪以上適任證書者,得應本考試:
(1)中央警察大學、臺灣警察專科學校以外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交通技術、船舶駕駛、航海技術、海巡技術等職系各考試科別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體格檢查
(1)身高:男性不及165公分,女性不及160公分者。但具原住民身分者,男性不及158公分,女性不及一五五公分。
(2)體格指標:男性不及18或超過28;女性不及17或超過26。其計算方法為體重(公斤)除以身高(公尺)平方。並計算至小數點以下第一位,小數點以下第二位四捨五入。
■考試科目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國文 英文 憲法 法緒 |
刑法 行政法 |
■平均薪資
薪資給與 |
三等、以警正四階任用,自四階三級起敘,先以警佐一階任用者,自一階一級起 行政警察:約52.000元、消防警察:約51.150元 四等、以警佐三階任用,自三階三級起敘 行政警察:約42.000元、消防警察:約43.7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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